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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的失业保险可以转移。需要带上失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去市社保中心填写《某某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登记表》办理,之后就由
失业保险可以转移到外省。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手续: 1、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19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32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5
失业保险可以转移到外省。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手续:1、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2、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
社保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在武汉市参加社会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参保或在灵活就业窗口参保),且符合年龄条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即可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可到辖区社保
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异地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是指的国家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在一定期间内,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要领取失业保险,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已经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不可以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也不能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社保跨省可以转移。有申请转移社保或退保两种处理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在调出社保局申请; 2、是这样的,医疗保险并不支持异地转移,且只能在购买地消费使用和享受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