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计生特扶家庭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计生特扶家庭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计生特扶家庭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2023-05-08 24
普法内容
计生特扶家庭申报的条件如下: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由政府发放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领取扶助金。扶助对象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后,中止领取扶助金。 特别扶助制度由各省制订,因此,各省的条件并非完全一样。 计生特扶是什么: 特扶,是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简称,指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子女家庭的夫妻由政府发放一定数量扶助金的制度。 其中,对于再婚夫妻再婚前后生育、收养的子女数应合并计算。但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或双方符合扶助条件,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双方以及未生育子女的另一方,纳入扶助范围。由于婚姻变动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其本人实际生竖明育的子女数计算。 综上所诉,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是再婚夫妻再婚前后生育、收养的子女数应合并计算。但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或双方符合扶助条件,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双方以及未生育子女的另一方,纳入扶助范围。由于婚姻变动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其本人实际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特别扶助制度的主要内容 特别扶助制度是为了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更有效地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所做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 (一)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制度扶助的对象是:我省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具体政策解释由省人口计生委另行制定。 (二)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提高扶助金标准。对于符合条件而以前未享受的,以2008年为起点发放。在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扶助金不计入其家庭收入;取得扶助金的“五保户”,不影响其原有待遇。 (三)经费来源。扶助经费由省和市、县(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各级财政要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省财政主要根据各地(不含宁波)财力情况,具体确定省、县分担比例和金额;超过省定最低发放标准以上部分的扶助金由各地财政自行负担。宁波市与其所辖各县(市、区)的资金分担比例由宁波市自行确定,报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备案。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计划生育特扶条件
    计划生育特扶条件

    1、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

    2024-05-25 21
  • 如何申请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如何申请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这个是在特定的时期去社区填报,交到街道,然后报送上级的

    2024-06-09 16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的四个基本条件是什么?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的四个基本条件是什么?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都以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为准: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

    2024-06-17 7
专业问答更多>>
  • 特扶家庭计生奖励政策明细

    根据原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国人口发〔2007〕78号)的规定,在子女满16周岁之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月享受3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职工或城市无单位居民

    2021-12-03 15,340
  • 小孩的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是什么意思

    我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目前,一些计划生育家庭由于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独生子女

    2022-06-30 15,340
  • 计划生育特扶条件具体是哪些?对象是哪些?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简称奖励扶助制度),是我国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

    2023-04-04 15,340
  • 怎样才能申请到家庭特别扶助金

    这个是在特定的时期去社区填报,交到街道,然后报送上级的

    2022-10-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申报工伤的条件 01:27
    申报工伤的条件

    申报工伤的条件是首先要被认定为工伤。工伤需要满足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这里面最重要的是需要证明员工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工作原因是指员工在执行公司安排给员工的任务。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后申报工伤需要提交

    6,838 15,340
  • 什么样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 01:16
    什么样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

    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的五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969 15,340
  • 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01:09
    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根据扶养人已经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当地去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出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年龄不同,计算方式也不同:被扶养人没有达到满十八周岁的,算到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没有工作能力等等的,计算二十年。

    922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李俐律师 李俐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32-6806-274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