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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中止有哪些情形

探视权中止有哪些情形

2021-04-19 112
普法内容
探视权中止的情形主要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行使探视权的过程中,存在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形或实施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行为。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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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中止探视权的情形: 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 3、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

    2021-04-08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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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4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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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视权在哪些情况下应当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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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04 15,340
  • 怎么限制探视权的时间,终止探视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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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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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视权中止的情形有: 1、探视权人是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2、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3、探视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

    2023-11-0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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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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