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执行标的变现费用(评估费、拍卖费用、实际执行费用等) 2、诉讼费、执行费 3、应当先予执行的款项( 1、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等; 2、劳动报酬; 3、情况紧急需先予执行的。) 4、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款项的消费者 5、
已经抵押的房产仍然可以查封,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行使权利。因此,有一些已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果担保的债权数额较大,在拍卖该房产后可能无剩余的,人民法院就不再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已经查封的房屋不应再设定抵押。因为查封某一房产,就应当禁止对该房产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
法院可以查封的。但银行的抵押权是优先受偿的。
财产所有人外债太多,有很多债权人申请查封它的财产,而其个法院由于查封的早,而称作首封,第一个查封的意思,其它只能是轮候查封。对如何确定查封财产的处分法院可分为三种情形,即“一个原则”和“两个例外”:
1、首先应当明确,抵押物被先行查封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
住宅房产抵押方式: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固定物; 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房屋和土地上其他固定物的使用权; 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的荒山、荒沟、荒滩的使用权。并且房地产可以重复抵押,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抵押贷款
银行是可以查封房产的。债务人为了在银行贷款,将房屋抵押给银行,银行便对该房屋享有了抵押权。作为该房屋的抵押权人,也即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在抵押人也就是债务人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款时,银行便能够申请采取查封、扣押房产的措施。人民法院根据依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有: 1、第一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法院作出裁定后,将财产送至申请执行人。不适合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来保管。 2、对申请保全人或是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