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存单是债权债务关系吗
存单是债权债务关系吗

存单是债权债务关系吗

2024-06-02 11
普法内容
银行与存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客户将其款项存入银行而使商业银行对其具有债款义务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存款人(客户)在银行开立账户存款,和银行间形成合同关系,银行是债务人,客户是债权人。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债务转让是不是一定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转让是不是一定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转让一定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务转让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并且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2021-02-12 147
  • 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谁负有举证责任
    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谁负有举证责任

    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原告负有举证责任。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020-10-12 125
  • 法律规定提存后债权债务关系是不是消灭
    法律规定提存后债权债务关系是不是消灭

    提存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

    2022-01-03 39
专业问答更多>>
  • 公司之间存在债务债权关系吗?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不是一种债务债权关系,对于总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由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因此,在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可用分公司的财产偿还总公司的

    2022-10-12 15,340
  • 债务转让一定一定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吗

    债务转让以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 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关于债务转让,债务人不论转移的是全部义务还是部分义务,都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

    2023-07-12 15,340
  • 银行存钱存款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么

    银行与存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客户将其款项存入银行而使商业银行对其具有债款义务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存款人(客户)在银行开立账户存款,和银行间形成合同关系,银行是债务人,客户是债权人。客户填写开户申请书、开

    2023-02-11 15,340
  • 企业注销后债权债务关系还存在吗

    公司注销后债务债权仍然有效。 一般来说,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后,所实现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2023-07-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物权与债权的关系是怎样 01:24
    物权与债权的关系是怎样

    物权和债权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物权是指,对特定的物进行支配,并对他人的干涉予以排除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特性,发生于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物权直接在物上进行设定,如果物灭失,则权利也会灭失。然而,债权

    2,712 15,340
  • 债权债务是由股东承担吗 01:18
    债权债务是由股东承担吗

    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由股东直接承担。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

    1,335 15,340
  • 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 01:02
    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1,901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