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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继承人的继承权都是不能剥夺的。只有在继承人发生法定情形时才会丧失继承权。不过要特别注意的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及胎儿的继承权不能剥夺,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为其留有份额。
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是可以剥夺其继承权的。依据相关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应当丧失继承权。如果继承人销毁遗嘱后,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那么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遗嘱可以剥夺继子女的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
遗嘱不能剥夺以下人的继承权: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剥夺继承权,因为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将自己的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或者多个。也就是说,遗嘱没有指定的人则被剥夺了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
如果是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立遗嘱剥夺父母的继承权。但是如果父母没有其他生活来源,这个处置也不能完全生效。
继承只发生在有继承权的近亲属身上,且不论是 第一顺位或 第二顺位;一般遗产指定非有继承权的人取得并不称之为“继承”,而是称之为“遗赠”,法律是允许当事人自由处置自己死后的财产的。指定继承是不能指定无继
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这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人存在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该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而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遗嘱继承又被称为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完全不同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主要针对被继承人在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情形。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程序都必须满足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这就是遗嘱继承的执行效力。而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