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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按职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的仲裁时效适用一年的时效规定,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经劳动者同意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顺延至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该年度的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仲裁时效从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计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08年9月1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实施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根据相关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
1、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
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
员工带薪年假条例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08年9月1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企业员工带薪年假实施方法。根据有关规定,员工累计工作不到1年10年的,年薪不到5天的10年不到20年的
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应当支付两倍工资。用人单证招录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应当从用工的第二
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一般会让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发放,并且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工伤治疗期间工资的支付周期通常是按月支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工伤导致的停工留薪待遇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即使有特殊情况允许延长,最多也只能再延长12个月。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给,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反映,并进行协商解决。 2、劳动者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公司没有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