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个人与个人怎么建立劳动关系
个人与个人怎么建立劳动关系

个人与个人怎么建立劳动关系

2020-10-25 161
普法内容
个人与个人之间一般不能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能建立多个劳动关系吗
    能建立多个劳动关系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

    2024-05-05 28
  •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关于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关于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是劳动者被用工之日。

    2020-04-03 279
  • 劳动关系可以与个人发生吗
    劳动关系可以与个人发生吗

    可以收集证据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2024-05-11 15
专业问答更多>>
  • 公司和个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吗?

    不可以。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并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2022-07-24 15,340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人或者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三、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向劳动者说明岗位用人要求、工

    2022-03-27 15,340
  • 劳动关系与个人是否可以形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支

    2021-11-08 15,340
  • 建立雇佣关系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与雇佣劳务关系的区别。一、两种关系的主体不同,即劳动关系的一方必为企业、事业单位或是私人企业的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而作为雇佣劳务关系来讲,除了劳动者一方外,另一方可以是前述用人单位,也可

    2022-10-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01:07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什么区别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6,301 15,340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01:33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683 15,340
  • 劳动者怎样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01:02
    劳动者怎样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以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只要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预告解除;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

    855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