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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民法院案件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如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
法院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可以对房屋的现状进行拍卖、变卖。但要告知买受人房屋没有产权证的事实以及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二、执行程序中处
根据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强制拣选,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确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
首先,司法实践中,执行难是个老问题,目前没有特别的方法可以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原因在于执行力度不够,变相抗拒执行,转移财产的处罚措施适用不普遍。虽然最高院颁布了关于执行问题的司法解释,但实践中也没能扭转
1、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等)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 换句话说:判决、裁定发
强制执行一直没有财产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申请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如果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也可以一并提供给法院。法院也会依职权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通过各种途径都
针对共有财产,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执行措施,只是需要采取相应的执行通知程序。具体来说,根据最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要执行共有的财产,首先要通知相关的共有人。其次,需要确认双方共有的具体份额,
法院终止执行满两年,可对方还是没财产的,可以在发现财产后再次申请执行。法律明确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不会受到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发现财产后,当事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当事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