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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定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责任、应属的分立行为。 5,笔误还是其他),不知是什么原因1,但实际股东出资相加只有170万,将他们列为被告。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新设立后,股东以其他认缴额为限对承担责任,那么这些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原的债权债务
在合伙企业法的立法中,对于是否允许合伙人以劳务方式出资的问题存在一定争议:部分人士主张,劳务很难折算出资额,且不好分担企业损益,因而不应允许劳务作为出资方式。部分人士主张,特殊技艺的劳务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在某些时候,它的作用甚至远远
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在加入债务人时,无需债权人同意,因为新增债务人,对债权人多了一层保障,有利无弊。但是债务人应当通知债权人。第三人加入债务以后,即和原债务人同样,
如果是公司是不能以劳务出资的。如果占有公司的股份,而又没有出资,应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首先,你说的该合伙人是不是有限合伙人,如果是,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则为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存在说不用承担责任的问题。其次,以劳务出资,也应在合伙协议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承担债务。《公司法解释(二)》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未缴纳的出资应当作为清算财产。股东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未缴纳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
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如果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就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又区分为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和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 1、新设分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代为继承承担债务吗?不管采用哪种继承方式,除了继承财产权益,被继承人的合法债务也是要承担的,但是偿还的范围只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继承遗产要清偿被继承人依法需要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要以其继承的遗产价值
公司的债务夫妻离婚怎么承担要看该债务的性质:如果该公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该公司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偿还方式;如果该公司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