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教师保险40岁能否疾病救济?
教师保险40岁能否疾病救济?

教师保险40岁能否疾病救济?

2020-07-12 190
普法内容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教师医疗保险有大病险吗?
    教师医疗保险有大病险吗?

    教师医疗保险有大病险。大病险指的就是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还有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是对基本医保的补充,能够对一些重大疾病进行二次报销。如果只有基本医保的话,对一些大病可能只能报销50%左右的医疗费用,但如果有大病险的话,可以对需要自费的部分进行

    2020-06-30 23
  • 教师患什么疾病可以办病退
    教师患什么疾病可以办病退

    病退应符合以下条件: 1、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治疗半年以上,经市(州)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

    2024-04-27 14
  • 教师有哪些行政救济途径
    教师有哪些行政救济途径

    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行政复议和教师申诉。 行政救济可以由原来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或其上级监督机关实施。 当事人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都可请求救济,受理行政救济申请的行政机关,在不损害当事人和第三者既得权利的范围内,可以撤销和变更

    2020-07-23 25
专业问答更多>>
  • 40岁女人重疾保险怎么买

    34岁女,保到70岁,每年3820元,保障50种重疾20万(第二年翻倍),10种轻症10万,身故保险金是所交保费,全残保险金20万(第二年翻倍),等待期180天,网上可以投保,有兴趣可以联系我。

    2022-11-01 15,340
  • 教师疾病的工资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

    2023-04-28 15,340
  • 疾病保险退保能退多少

    疾病保险退保能退多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犹豫期退保。如果客户在犹豫期内退保,是可以选择无条件退保的,保险公司也会全额退款给投保人,有的保险公司可能会收个10元工本费,这对于投保人来说基本也没有什么经

    2024-04-27 15,340
  • 保外就医疾病疾病保险范围

    外部医疗疾病的范围如下: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残疾情况之一,并符合其他规定的条件,可以允许外部医疗:1、经精神专科医院(根据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诊断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

    2021-12-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女满40周岁怎样交社保 00:54
    女满40周岁怎样交社保

    女满40周岁怎样交社保有以下三种方式: 1、由单位代缴:如果是在职员工,社保是由单位代缴的,公司帮忙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 2、缴纳居民社保:拥有当地户口的普通居民,可去当地社保局缴纳居民社保,享受居民养老和居民医疗两方面保障; 3、

    5,324 15,340
  • 法律救济途径 01:08
    法律救济途径

    法律救济途径,具体如下: 1、行政复议。一般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4,253 15,340
  • 六种疾病不能羁押是什么 00:53
    六种疾病不能羁押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并无明确规定六种疾病不能羁押。但是,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办法: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情形; 2、正在怀孕或者正处于哺乳期内的妇女; 3、特殊案件需要

    2,049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