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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关于“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虽然保险法规定车辆转让保险要更改,但无规定保险未更改,
交强险过期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法律责任的,交强险过期后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赔偿的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
1、原车主和新车主需要同时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2、携带车辆过户证明、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二手车交易发票、原车主身份证原件、新车主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前往交强险承保公司营业网点申请变更保
保险人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双方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保险人同意,这样会出现保险人故意或是无意拖延的情况,为求实际便利和保险关系的确定,有些国家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如仅限在财产保险合同
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两个险种的强制性不同,第三者责任险不具强制性,它是按照商业保险所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而交强险是具有强制性,所有行驶的车辆所有者都必须投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必须要承保且不得拒保。 2、两个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是强制的。该保险应属于商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但目前其还没有作为强制性保险的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针对高危行业开办的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又可以被简称为交强险,该险种是第一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性保险,交强险主要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导致另一方受害人出现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在其责任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