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乳名改学名的; (五)工作、学习、生活所在地周围环境中重名
首先您得确认派出所为何不给改名。修改户口本上面的姓名,要符合以下规定才能修改,要不然公安局是不能修改的。 1、出于宗教原因。 2、父母再婚等原因需要子女更名。 3、姓名用字不雅,字音字义有辱人格的。 4、名字中含有冷僻字、自造字。 5、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四)乳名改学名的;(五)工作、
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修订)》,姓名变更应从严掌握。对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变更姓名。18周岁以上成年人变更姓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是干部、职工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准予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
如查是派出所的责任,哪派出所就有纠正的义务。如果不是派出所的责任,你要重新更改名字,那你就要具备一些更名手续,派出所方能给你更改。
派出所不让改名字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法律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改名是法定的权利,只要当事人的理由是正当的,就可以更改姓名,派出所不愿意更改的
派出所能改名字。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
派出所报警不受理,不立案的处理办法如下:1、可以去可以到上级机关申诉,县、区公安局的督查队或是信访办公室,可以搜集证据报案,警察如还不作为,可投诉或者找检察院申诉反映请求立案监督;2、公安机关不受理案件,需要结合案件本身是否公安机关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