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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规定。章程中可以规定例外的股权转让条件。 公司法第71条规定: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
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同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如股东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就是出资瑕疵,其形成的股权,这里我们称之为瑕疵股权。在公司增资扩股
出资转让方(甲方): 出资受让方(乙方): 甲方及其他股东于年月日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设立时,甲方出资为人民币元。现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根据公司章程及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就甲方出让其出资万元给乙方一事达成下列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根据公司法及
可以规定。章程中可以规定例外的股权转让条件。 公司法第71条规定: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
股东转让出资分两种条件: 1、股东之间。转让份额不限制,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2、股东与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 2、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 3、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必须经股东会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公司股东之间的大部分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税所得额是股权转让所得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的差额。这实际上是指个别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利润额,或仅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着折价转让,则就不存在缴纳
公司股东股份转让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1、印花税。印花税的税率是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五,股权转让双方均应当缴纳。 2、所得税。如果转让股权的一方是个人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如果转让一方是企业法人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