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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双子户不给宅基地怎么处理

农村双子户不给宅基地怎么处理

2020-08-02 79
普法内容
农村双子户不给宅基地可以分户,一人以新户主身份申请宅基地,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告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另一人依法继承遗留的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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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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