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毒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毒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禁毒区

2021-11-10 316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并且这一条还规定,对于此事,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进行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并且这一条还规定,对于此事,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进行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吸毒法律是什么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吸毒法律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吸毒的规定是对于吸毒的人可以处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单纯的吸毒是违法行为,但不构成刑事犯罪。《治安管理条例》《关于禁毒的

    2020-01-21 3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对社区戒毒负哪些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对社区戒毒负哪些作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

    2020-11-05 19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有哪些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有哪些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有以下罪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

    2022-04-14 1,423
专业问答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学校旗下的什么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并且这一条还规定,对于此事,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进行协助。

    2023-12-08 15,34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年。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2022-10-15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的,应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分成犯罪行为和违反行政法两种情况: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

    2022-03-07 15,340
  • 禁毒法第13条规定什么和学校应当将禁毒

    《禁毒法》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023-08-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禁毒法规定国务院设立了什么 00:57
    禁毒法规定国务院设立了什么

    禁毒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国家禁毒委员会是1990年成立的中国最高的禁毒领导机构。国家

    10,118 15,340
  •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 01:04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1954年。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的一个重大贡献是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确定了中国

    13,248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次修订实行的时间为 0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次修订实行的时间为

    现行的教育法是2015年实施的。具体如下:公国现行的《教育法》是2015年12月27日修订的,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

    3,50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