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教育感化挽救缓刑的相关规定内容是什么样的啊
教育感化挽救缓刑的相关规定内容是什么样的啊

教育感化挽救缓刑的相关规定内容是什么样的啊

2024-06-05 8
普法内容
这一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处理未成人案件中既要注意查清事实,又要及时对未成人进行教育和感化。教育、感化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要受到重视,要正确处理查清事实与教育、感化的关系。查清事实是正确教育的基础,事实不清,就无法以理服人,难以针对性的开展教育。但也不能专注于事实本身而忽视教育和感化。教育和感化是处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重要原则。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感化要注意挖掘犯罪发生的深层次根源,剖析未成人犯罪的根本动因,对症下药,深入进行心理教育,使其真正认罪伏法,并能正确对待将要面临的刑事处罚和履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交通事故死亡火化规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样的呢
    交通事故死亡火化规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样的呢

    法律关于是否火化后才能要求赔偿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但是实践中个别法院会要求提供火化证明,才能要求丧葬费,因为没有火化,丧葬费没有实际发生,不能要求。但大部分法院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2024-06-02 10
  • 诈骗罪判处罚金法律规定相关内容是什么样的啊
    诈骗罪判处罚金法律规定相关内容是什么样的啊

    《刑法》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2024-06-06 14
  • 自首量刑规定有什么内容有什么相关的规定
    自首量刑规定有什么内容有什么相关的规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我国刑法对自首处罚的一般规定。应当注意,我国刑法对自首采取的是相对从宽原则而非绝对从宽原则。绝对从宽原则是指应当从宽,而相对从宽原则是指可以从宽。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在一般情况

    2024-07-01 17
专业问答更多>>
  • 缓刑假释的对应法律条款的相关内容是什么样的啊

    缓刑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等监督管理规定,《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和公安部关于缓刑期间应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直接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假释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撤销假释收监执行不要求情节严重。这种

    2022-07-24 15,340
  •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哪些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022-05-09 15,340
  • 缓刑考验期限应遵守的规定相关内容是什么样的呢

    《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2022-07-18 15,340
  • 收容教育怎么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

    提起行政复议时间:自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简介: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

    2022-08-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过程赔偿制度的限定内容是什么 01:07
    离婚过程赔偿制度的限定内容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之间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而进行的民事赔偿。离婚过程中,要求对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必须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提出的。请

    636 15,340
  •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00:53
    缓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缓刑的适用范围有以下两点: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796 15,340
  •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01:01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9,901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