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

2020-02-01 83
普法内容
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在量刑上主要有以下区别: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都比犯罪既遂的量刑要轻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未遂与中止犯罪有何本质区别
    未遂与中止犯罪有何本质区别

    犯罪的中止和未遂是两个概念,它们均属于故意犯罪的形态类型,极易混淆,有必要对此进行区分。整体上而言,犯罪中止是指能达目的而不欲,也就是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犯罪未遂是指欲达目的而不能,也就是是

    2020-09-23 254
  • 共同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共同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
    共同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共同犯罪中止和未遂的区别

    共同实行犯的犯罪中止,情况较为复杂。共同实行犯中一人在共同实行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并且劝说其他共同实行犯放弃犯罪而共同停止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人均成立犯罪中止;如果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者,劝说其他共同实行犯放弃犯罪无效,转而

    2020-08-13 200
  • 犯罪未遂预备中止有何区别
    犯罪未遂预备中止有何区别

    犯罪未遂预备中止的区别有:犯罪未遂要求犯罪未逞,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彻底放弃犯罪,犯罪预备要求正在准备实施犯罪;未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预备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0-07-07 130
专业问答更多>>
  •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即欲达目的而不能;犯罪中止的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即能达目的而不欲。二者的主要区别有: 1、发生

    2022-03-14 15,340
  • 实施未遂犯罪与犯罪中止犯罪有何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

    2022-07-15 15,340
  • 犯罪未遂犯罪中与犯罪既遂有什么区别吗?什么是犯罪未遂?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具体来说,两者有以下的一些区别: 1.犯

    2022-08-05 15,340
  •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前者会酌情减轻吗

    前者是应当,后者是可以。前者未造成损害的应免于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后者只是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

    2022-10-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违法与犯罪有什么区别 01:05
    违法与犯罪有什么区别

    违法与犯罪的区别有: 1、两者性质不同,违法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不一定会构成犯罪,而犯罪一定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2、两者概念不同,违法,指的是特定的法律主体,例如单位或者是个人,因其主观上的过错导致发生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而犯罪则

    312 15,340
  • 犯罪未遂是什么 01:02
    犯罪未遂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犯罪未遂的规定,犯罪未遂一般指的是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但由于犯罪分子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未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针对未遂犯的处罚,可以参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未遂的主要特征有: 1、犯罪分

    1,127 15,340
  •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01:02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但犯罪对象不一定会受到损害。 2、犯罪客体决定了犯罪的性质,而犯罪对象不一定能够决定犯罪性质。 3、犯罪客体是构成任何犯罪的必要要件,但犯罪对象则不是构成任何犯罪

    335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