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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反安全生产法的各类行为的行政处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具体化的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责令停产停业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 1、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在15日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2、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一般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通常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同时是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