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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纠纷指因出资引发的纠纷。股东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
隐名股东提起股东出资纠纷诉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是签订了代持的股权协议的,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和法院以,实际的出资人可以成为显名股东。
股东身份需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向公司出资;二是股东姓名被记载在公司股东名册并签署公司章程。因此,虽然当事人的姓名在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册上被记载为公司成立时的股东,但由于其没有签署公司章程,也没有认缴公司出资额并实际出资,因而不符合《公司法》及司
股东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 公司法司法解释专门规定了股东出资纠纷案由,处理各种违法出资行为,
股东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 公司法司法解释专门规定了股东出资纠纷案由,处理各种违法出资行为,
一、股东出资纠纷与对策 我国对注册资本规定非常严格,要求交足实缴出资并不得抽回出资.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出资纠纷主要有: 1、股东虚报出资额,有关验资单位出具虚假的验资证明,使不符合条件的“公司”得以登
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的规定以及认股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如果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股东虚假出资的话,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足额地补缴相应的出资。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每个股东只需要认缴相应的出资额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就不需要按照章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