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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失物的保管?

什么是遗失物的保管?

2021-04-08 149
普法内容
遗失物的保管是指拾得人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如果行为人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需要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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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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