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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
一、申请破产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具体管辖如下: 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3.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务人有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三个选择,债权人有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两个选择。和解申请只限于债务人提出。 3、清算人,企业法人已解散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
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申请破产。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或者破产清算。
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原因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对债权人而言,其在提出破产申请时,是因为债务人已经无力还款,提出破产时为了避免债务公司的人破罐子破摔,最后什么都不留下。所以破产是最后万不得已的情况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主要包括了: 1、自然人符合因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导致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难以偿还全部债务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自然人因为违法经营,或者由于过度消费而导致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话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没办法还清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能够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没有清偿能力的,可以向债务人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有两种方式,一是企业申请破产,二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债权人或债务人向
公司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资不抵债包含企业法人剩余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及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只要同时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前提和资不抵债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