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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
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没有任意解除权。根据有关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合同有效期的约定主要包括合同生效和合同终止两个结点。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通常以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为终止期限;法律对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该限制。
1、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2、所谓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
原则上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可以由法院酌情处理。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
1、约定了保管期限的合同需要按合同约定,不能任意解除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货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人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
消费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时生效。消费合同是指消费者为了生活需要,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与经营者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
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话,当事人想要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来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1、当事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双方协议解除合同;2、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的约定,按照约定解除合同;3、当事人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单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以及第62条的规定,对于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况,双方当事人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换句话说,就算双方事先约定不明确,也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合同的履行期限问题达成新的约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有所不同: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