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是否有期限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是否有期限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是否有期限

2021-01-29 219
普法内容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是有期限的。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一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起诉赔偿交通事故有没有期限
    起诉赔偿交通事故有没有期限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在车祸当中遭受到伤害的,则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限内才能进行提请诉讼,并且可以要求全责方赔付相关的金额,车俩损失或者医疗费和护理费等。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

    2024-05-09 12
  • 交通事故创伤后遗症是否有赔偿
    交通事故创伤后遗症是否有赔偿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如果出现后遗症的话,可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获得以下的赔偿: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

    2021-01-25 126
  •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有什么规定?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有什么规定?

    交警机关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调解期限的时间是从受害人终结治疗第一天开始十天内就要出赔偿调解终结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2024-05-21 9
专业问答更多>>
  • 工伤赔偿是否有交通事故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

    2022-08-12 15,340
  • 是否有交通事故人伤不赔偿标准?

    没有交通事故人伤不赔偿标准,只要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那么责任主体就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也即责任当事人需要按照交通事故商人的赔偿标准支付赔偿金,对于导致他人死亡的,可能还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不

    2023-12-11 15,340
  • 交通事故人伤要复查是否赔偿?

    交通事故人伤要复查的情况下,是需要赔偿的,属于保险理赔范围,这属于后续治疗费。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交通事故赔

    2023-09-14 15,340
  • 发生交通事故有关交通事故赔偿还有期限限制吗?

    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人身一年,其他两年。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2022-08-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中有误工费吗 01:09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中有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中有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

    1,600 15,340
  • 交通事故和工伤可以双重赔偿吗 00:52
    交通事故和工伤可以双重赔偿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可知,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因为,第三人侵权赔偿与工伤赔偿保险

    1,860 15,340
  • 交通事故不赔偿失信人终身吗 01:02
    交通事故不赔偿失信人终身吗

    交通事故不赔偿,失信人不是终身的。只要失信被执行人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那么人民法院需要将其的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具体如下: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

    2,356 15,340
交通事故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