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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门诊病历不能作为认定工伤的证据。门诊病历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医疗诊断证明”,它只能证明当天到医院就诊的事实,而不能成为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伤的依据。“医疗诊断证明”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并且应当详细说明事故的伤害情况,以及与工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
门诊病历可以是认定工伤的一种材料,但不能单凭门诊病历就可以认定工作。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
住院病历,是由医院保存的,凭本人身份证,就可申请复印,仅收纸张的复印费。若需补写门诊的就诊记录,可带上有关的检查报告,处方,缴费单据等等,提供给您的就诊医师,遇上好医生也许能给您补写。《社会保险法》第
病历原件丢失,确实无法进行工伤鉴定。如果当时(第一次鉴定时)提交的是住院病历的话,或许还有机会挽救。 楼主可以自己到工伤入住院治疗的医院的医政管理部门(医务科或者医政科),凭着自己的身份证,查阅并复印
1、仅凭门诊病历一般不可以认定工伤,还需要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书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
1、仅凭门诊病历一般不可以认定工伤,还需要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书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
门诊自费发票丢了还能补。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医保还是能报销的。一般医保是在住院或者就诊时就应该出具,但是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医院留存的那张发票记账联,复印一份,盖上医院财务章或者发票章,再拿到报销单位去报销。
特病卡门诊报销的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到定点医院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医疗待遇登记卡,要携带医疗保险卡、病历挂号。 结账时出示医疗保险卡结账,个人资金用完需自付现金。 最后再进行检查、治疗、取药。 特病卡都是到肿瘤内科进行申请,然后到医保科进行办
社保卡门诊看病的报销如下:在门诊就医的参保患者,首先就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门诊就医的报销资格,要确认自己是否在定地点医院就医,要确定自己的就医项目在报销范围内。最后还要确定就医的费用额度,是否超过门诊医保报销的起付线。社保医保的门诊报销的起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