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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计划指的是由重整人制定的,以维持债务人继续营业、谋求债务人复兴为目的,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为内容的多方协议。重整程序指的是对已具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依法定程序使其实现债务调整并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清理程序。
重整,强调的是恢复企业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能力,希望通过重整方案使企业在监督期内恢复经营能力,使债权得到实现。重整计划应该对破产企业和其全部债权人都有效的。和解,强调的是使债务债权关系消灭。通过和解协议的执行,使债权人得到清偿。和解计划
第一,债务重组和重整的适用对象有所不同,人均要在利益上作出让步。债务重组是会计上的概念,重整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不立即进行破产清算,而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由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制定债务人重整计划,债务人
法律分析:重整制度与和解制度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目的不同。和解采取的方式是消极预防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其实质是重在清偿。而重整制度是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挽
联系本律师,愿通过一定方式发表我的论述
第一,债务重组和重整的适用对象有所不同,人均要在利益上作出让步。债务重组是会计上的概念,重整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指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不立即进行破产清算,而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由债权人与债
重大误解与欺诈、明显不公平的区别:重大误解是指对合同目标、质量、数量等重要条款的误解;欺诈是指他人使用欺诈,表达错误;明显不公平是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不利地位,使合同权利义务明显不公平、不平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的解除与债的免除,都是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结束的原因。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原因。其中,债的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约定或者法定的方式,解除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这时候,债的解除行为可能是一种双
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是双方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事由,当解除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即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而法定解除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定情形,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这两者的区别在于,约定解除的条
再审和重审有以下的两个区别,具体如下: 1、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再审是指,人民法院对裁判已经发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