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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具有如下的合同效力: 1、可撤销合同自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的,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应当返还原物,无需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可变更合同自合同变更后,新增加部分的条款效力高于原条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欺诈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因此合同获得的财物需要返还,不能返还的需要折价补偿。
合同无效不属于可撤销合同,有以下情形的属于可撤销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可撤销可变合同具有以下合同效力: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的,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应当返还原物,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合同变更后,新增条款的效力高于原条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合同归入可撤销合同范围,实际上是将撤销的对象主要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
1、效力待定合同的原因可归结为合同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欠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原因可归结为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2、效力待定合同以合同无效为原则,义务人进行了追认的作为行为之后合同方为有效,消极不作为
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最大区别在于,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之前具有法律效力,而无效合同就算尚未被宣告无效,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在被当事人撤销之前,属于有效的合同,只是法律赋予了其中一方当事人撤销合同的权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
可撤销合同指合同因为缺少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无效力,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有无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只是法律赋予一方享有撤销权的权利。合同被撤销之前,具有法律效力。 当出现一方以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乘人之危订立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