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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五条船舶、设施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必须立即用甚高频电话、无线电报或其他有效手段向就近港口的港务监督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船舶或设施的名称、呼号、国籍、起讫港,船舶或设施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海况以及船舶、设施的损害
根据1992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铁路旅客,不论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都有保额2万元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火车票价内,金额为基本票价的2%。而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有关船舶、浮动设施、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除因抢险等紧急原因外,未经海事管理机构调查人员的现场勘查,任何人不得移动现场物件。
本规定所称内河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通航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件:(一)碰撞、触碰或者浪损;(二)触礁或者搁浅;(三)火灾或者爆炸;(四)沉没(包括自沉);(五)影响适航性
第五条船舶、设施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必须立即用甚高频电话、无线电报或其他有效手段向就近港口的港务监督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船舶或设施的名称、呼号、国籍、起讫港,船舶或设施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名称,事故发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结束后30日内作出《事故调查结论》,并书面告知当事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第一部分包含标题;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双方当事人身份事项;第二部分是正文,正文写明以下内容:简述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责任认定;协议内容;第三部分由各方当事人签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程序是这样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步是要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第二步是保险公司在接到通知后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
发生交通后,交警处理并调查现场,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受伤人员亲属或者目击者可以用摄像机或者手机拍照留证,向交警说明实情,切记不能私自或让他人故意破坏、移动现场。受害方向交警部门请求帮助,交警部门予以调解,调解时应当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