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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退股,对于新的隐名股东,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
由于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分立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后, 即对全体股东产生效力,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公司分立,不同意的股东依照法律是无权提出退股的。 因此,不同意分立的股东只可以通过向其
股东原则上要求完成出资后,不得抽逃出资。单个股东退股。可以将股权转让其他股东,或者转让给外部人员,但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
向法院申诉。 公司法第36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与05年修改前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只是把原来的“抽回出资”变更成为“抽逃出资”,一字之差,却建立起一项新的法律制度。与新公司法第75条关于
【法律意见】大股东要求小股东退股是滥用股东权利,没有法律依据,小股东有权拒绝。【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先提起股东资格确任之诉,然后再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与隐名股东有关的纠纷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涉及公司内部关系的纠纷,主要有公司利润分配纠纷、隐名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纠纷、对内承担责任纠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股东退股有两种情况:第一,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第二,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务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
小股东辞职,公司不退股份的话,小股东可以对外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但是需要注意,小股东对外转让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需要分情况来讨论。如果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话,小股东在对外转让公司股份的时候,就需要通知公司当中的其他股东,而且需要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