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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询问我镇相关职能部门,土地承包证丢失后,可以到县区档案局查其土地承包证颁发记录及其它相关证件,或者如能正确指认界线,并与他人无权属纠纷,经所在村民小组确认后,可以进行土地承包确权认定。
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一般是指与土地所有者(比如村集体)签定的土地承包合同,在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将经营权又转给他人的方式就叫做土地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
经过询问我镇相关职能部门,土地承包证丢失后,可以到县区档案局查其土地承包证颁发记录及其它相关证件,或者如能正确指认界线,并与他人无权属纠纷,经所在村民小组确认后,可以进行土地承包确权认定。
相关规定有哪些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内容: 第十八条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
1、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权
土地承包合同,是与土地所有人(如村委会)签订的合约。具有法律效力。土地确权则是依据土地承包人的相关证明文件,申请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承包人对于承包土地使用权的确认
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地不收费。农村土地确权后,多余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不会再额外收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