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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儿子去世,儿媳妇一般不能继承婆婆的遗产,但以下情况例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如果公婆有遗嘱指定儿媳继承,儿媳可以继承公婆遗产。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儿子先于公婆死亡,儿媳继续赡养公婆,公婆无遗嘱指定他人继承遗产前提,儿媳可以作为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除去以上两种情况,儿媳不是
如果有遗愿按照遗愿执行,无遗愿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 第一步骤(另一半、娃儿、爸妈)和 第二步骤(弟兄姊妹、祖爸妈、外祖爸妈)。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步骤继承人继承, 第二步骤继承人不继承。无 第一
《婚姻法》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我国《继承法》规定,公婆与儿媳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按均等的原则。
1、法定分配原则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能够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要求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遗产。丧偶的半女或丧偶的女婿,对公婆或岳爸妈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
一般情况下,儿媳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理由在于《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以上规定表明
儿媳妇不是必须赡养公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子女已经结婚的,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归其配偶所有,剩余的部分财产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对于如何确定其遗产的继承人和继承方式,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与之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