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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六个月诉讼期是多久?

行政诉讼六个月诉讼期是多久?

2020-07-20 231
普法内容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所适用的六个月的诉讼期,是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的,诉讼时效只有十五日,是从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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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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