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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 附条件合同有下列四类: 1.延缓条件。延缓条件是指以其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 2.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
合同附件和附条件合同的区别在于合同附件就是原合同所带的附件,比如买家要求买家生产的产品要符合某个标准,可能会在合同后面添加附件说明标准; 而附条件合同是一种带了附加条件的合同,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不合法,通常而言合同也没有效力,但是该法律或行政法规不属于强制性规定或不导致该合同无效的除外。因此所附条件必须是真实、合法、将来可以成就的条件,合同才会有效。
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所附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①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②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③必须是当事人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事实; ④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⑤不得与合同内容相矛盾。如“若将此屋卖给丙,则租给你”。
①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②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③必须是当事人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事实; ④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⑤不得与合同内容相矛盾。如“若将此屋卖给丙,则租给你”。
附条件合同具有以下效力: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2、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合同可以附条件,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所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是指当事人所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失效的特定事实。这种事实必须是将来发生
附条件解除的合同是自动消除。即经过双方当事人事前约定了附条件解除条件的合同,当约定的解除条件达成之后,合同自动解除。这一点与法定解除合同不一样,附条件解除合同,并不一定要求通知对方当事人的。 解除合同的要件如下: 1、条件是合同的附款。条件
附条件合同在中国是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合意,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都是合法有效的。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