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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付工程款的利息分三种情况:第一是欠付工程款金额的确定,第二是利息计算的时间节点,第三是利息计算应执行的利率基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于建设单位延期支付工程款一般都约定有利息,虽然在实务中很少执行,但是当甲乙双方对工程价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若对付款时间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应付款之日为: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
看合同怎么约定的只要不超过同期银行利息4倍就合法
民事主体之间的活动,始终遵循“有约从约”的基本原则,如果借贷双方之间对逾期利息一并做了明确约定,只要不超过年息24%,依据约定计算即可。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
好朋友之间的借款,如果双方事先没有约定利息的话,根据法律规定视作双方是无息借贷。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事先没有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利息,出借人就不能主张对方支付利息。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台的司法解释第25条的规定。
要确定欠款利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当事人应当了解我国的最新司法动态。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以根据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新司法解释规定,也就是《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决定》。而在此项司法解释中,民间借贷中最受关注的借款利率,
公司裁减员工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则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长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视为一年。工作时长不满六个月的,则员工只能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