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首先,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
民法典相关规定,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据此,当事人要求确认收养行为无效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收养行为被法院确认无效的,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同时,1999年民政部颁布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1、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2、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3、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
收养被确认无效后,收养关系的处理: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 被收养登记机关撤销收养登记从而无效的,也应如此。这就意味着,凡事被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不产生收养关系成立的
收养关系无效的条件有: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 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
法院不能主动确认收养无效。我国的诉讼制度体现了无理原则,即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不能审判。具体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不得启动审判程序,即原告的起诉是法院启动审判程序的前提;二是法院的审判
首先,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
养父母如果要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和判决解除两种方式进行;在养父母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是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养父母不得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但养父母和送养人进行协议解除的除外;如果养子已满10周岁以上,还需要征求养
确定养老保险关系在哪里的方式如下: 养老保险可在当地人社局的官网,输入本人身份证账户和密码查询; 也可以拨打当地社保局的电话12333查询; 还能带上自己社保卡或者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办事大厅进行查询; 在手机上,打开微信钱包,在“城市服务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