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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之后后悔了,在赠与房屋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赠与房屋产权已经转移,赠与人不能再撤销赠与。 对于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房产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人不交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
房产赠与之后后悔了,在赠与房屋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赠与房屋产权已经转移,赠与人不能再撤销赠与。 对于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房产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人不交
房屋赠与后悔了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要回来,首先赠与的房屋不是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 然后赠与的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最后,房产受赠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赠与人权利的。
可以的。但是因为撤销的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需要满足《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受遗赠人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等,可以起诉要求撤销公证赠与。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1、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权利未转移前可以反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权利已转移,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反悔: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
办理房屋赠与手续的过程,与赠与首饰等动产的其他类型的办理过程相比需要更加严谨。总的来说,办理房屋赠与的程序主要有三个步骤,分别如下: 1、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订立合同是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对合同效力的承认是对其意思自治权利的尊重。只要房屋
房产的赠与,需要履行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第二个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正式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因此,如果双方只是处在第一个过程之中,这时候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可以在正式办理转移登记之前撤销赠与。这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任意
房产赠与办理手续: 1、赠受双方签订的赠与合同; 2、增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前往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3、向房屋管理登记中心提交资料,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变更登记申请书;赠、受双方有效身份证件;赠与房屋的原房产证;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