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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
新《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
不一定,需要等待案件处理结果。只是说明你的案件并没有结束,因为你的条件符合监外居住,所以将你释放。 在监外居住的这段时间里,你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所、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他人(除辩护律师、同住的家人)、不得干扰证人被害人等。
需要在逮捕前实施监视居住,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来说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属于强制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经过执行机构的批准,被监视人可以会见家属或者律师。出现指定监视居住的情况,监视居住的时间可以折
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这种情况下的所谓的保释,即取保候审。根据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在这种情形下,保释仅剩下理论
1、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2、《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
1、这种情形会被送入看守所,而不是收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如下: 1、公安立案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在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侦查案件; 2、检察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审查核实案件,是否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 3、法院决定办理监视居住的,法院继续进行审查核实案件,再根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监视居住一般怎么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