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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违建可由城市规划部门确定违建性质,立案并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与违法建设拆除通知,当事人未进行自拆的下达违法建设强拆通知,逾期诉诸法院下达限时自拆通知,到期后进行强拆。
我国法律规定一户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如果原本属于同一户宅基地的家庭成员由于结婚等需要分户的,可以乡村集体申请分户并另外申请宅基地。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例的规定,农村的村民一户只可以拥有一处的宅基地。 1、一户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只能确权一处。 2、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违法用地当然是不能确权
农村一户多宅处理方法:目前国家对于农民超范围获得的宅基地的处理原则是,“少收、慎收、尽量不收”。 具体情况: 严格实行“三到场”制度,即申报前,对其所在村组的旧宅基地进行调查核实后,确认无误符合条件的
一户一宅,如果当事人所在的村没有进行旧村改造的,只能原拆原建,否则就可以以现在的宅基地换新的宅基地,再建房。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六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农村村民
1、一户多宅的,要区分造成多宅现象的原因,区别对待,如果有合法原因的,可以都确权,如果没有合法原因,必须坚持一户一宅,只能确权一处。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
1、农村村民每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根据规定,农村户口家庭成员,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申请到农村的宅基地。而一户就是以户口本为标准。如果户口本上是一人,那就是一户,
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的处理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全家没有全部搬出村庄,这种情况下乡村的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因为国家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即以户为单位。比如,孩子搬到城市,父母的户口还在村里,这样的父母仍然是村集体的一员,这时父母仍然有宅基
一宅多户拆迁的安置情况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在城市,征收补偿是征收人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与几个户口无关,对有户口的实际居住人属于无房户的可以按政策申请廉租房。房屋所有人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安置房面积选择产权调換的,各地政府在房屋安置
宅基地买卖合同由于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这时候推定双方都对合同的无效事由存在法定的过错,因此当事人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这主要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村民仅仅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