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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家庭困难的学生受教育的权利的措施有哪些

保障家庭困难的学生受教育的权利的措施有哪些

2020-11-28 89
普法内容
保障家庭困难的学生受教育的权利的措施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四条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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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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