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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不在统筹地区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以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条例
公式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
劳动者受伤,如果鉴定为伤残等级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般由劳动者辞职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
是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要求劳动者离职后方可申请领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
是否辞职对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没有影响,但对你的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有一定的联系,需按照《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进行计算。 即“第三十六条五至十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
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通常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支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等级一到十级都可以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请单位或者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本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即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伤残鉴定级别下来,就必须要赔偿,只是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支付,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从工伤保险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1、五级伤残的,需要支付相当于18个月的工资作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六级伤残的,需要支付相当于15个月的工资作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七级伤残的,需要支付相当于15个月的工资作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