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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范畴,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范围,交通肇事罪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危害,所以属于该范畴。
无证醉酒驾驶致四人死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伟铭因无证、醉酒驾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被
酒驾致人死亡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
定危害公共安全罪。1、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2、醉酒驾车、无证驾车构成认定刑事责任的从重情节;3、相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从
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致人死亡比照故意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判处,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规定,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
醉驾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之前,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醉驾为危险驾驶罪。不过,在通常情况下,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如果醉酒驾车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等四种行为性质相当的危险性、破坏性,也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
开车致1人死亡会判刑。开车致1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犯罪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