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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当事人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付款时间应优先考虑合同是否为处理纠纷的基本规则。一旦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法律首先要求当事人补充协议。在销售合同中,双方对付款时间约定不明确或者
1、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3、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3)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3)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
工程款支付的起算时间,根据《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
发包人拒付工程款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发包人不组织验收、不使用的,拒绝支付工程款。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只能起诉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并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经鉴定,质量符合合同规定或者国家规定的,由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质量不符合合同或者国家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以及第62条的规定,对于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况,双方当事人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换句话说,就算双方事先约定不明确,也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合同的履行期限问题达成新的约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
护理费的支付标准如下: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如果雇佣了护工护理,则以雇佣护工所实际支出作为计算标准; 3、如果是受害人家属等非护工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4、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