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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
实际施工人维权的方式有: 1.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2.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 3.为方便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4.发包人只在拖欠工程款的范围内
实际施工人员在维护自己的权利时,首先要证明自己是实际施工人员。实际施工人员应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期和工程款项。虽然实际施工人员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仍可作为
实际施工人员在维护自己的权利时,首先要证明自己是实际施工人员。实际施工人员应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期和工程款项。虽然实际施工人员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仍可作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
实际施工人员在维护自己的权利时,首先要证明自己是实际施工人员。实际施工人员应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期和工程款项。虽然实际施工人员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仍可作为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以进行刑事自诉。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是看自己的什么权益受到了侵犯。一般的生活中,民事权益会受到侵犯,也比较常见。当事人如果在协商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提起民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大部分情况下,债权人通过债务人的主动履行来实现其债权,但也有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此时债权人要想实现债权,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方式: 第一,针对暂时无履行能力的债务人,给债务人展期; 第二,针对已无盈利能力的债务人,以物抵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