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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女职工没有过错,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
女职工在哺乳期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属于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女职工双倍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哺乳期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者同意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动提出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
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下列情形除外: 1、在试用期尚未通过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3、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在其他公司上班的; 5、因孕妇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哺乳期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者同意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主动提出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
合同解除的做法有:经过法定程序解除。即当事人一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但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其通知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邮件等形式通知对方。对方收到通知后,若对该解除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协助。 合同可解除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
长期劳动合同解除赔偿的方法如下:如果不具备法定理由,不遵守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的,都是属于违法解除,那么这种情况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在以下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