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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役军人离婚许军人一方同意,军人有重大过错除外,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不构成自行离婚的条件。你可以在你的住所地法院提出离婚,一方不到庭法院会依法传唤到庭。
1、未经军人丈夫的同意,军嫂作为军人的配偶,不能起诉离婚。 2、不同与普通夫妻如果感情不和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军嫂仅在丈夫有下列重大过错时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1)丈夫有重婚行为或者在结婚后与
1.军嫂是能依法提出离婚的,但如果起诉离婚的,需要经过现役军人的同意。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存在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除外。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离婚是否需要进行赔偿,与双方身份无关系。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
军人可以离婚,军人的离婚手续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都为现役军人。 (1)一般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的领导进行调解; (2)若调解无效,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则由政治机关部门出具证明,双方可至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或提出离婚诉讼。 2、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能否得到补偿,需要根据以下两种情况而定: 1、如果女方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男方应当给予补偿; 2、男方具有以下情形的,会被认为过错方。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
军嫂每月有1000补贴。军嫂分居每月有1000补贴。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其实就是党和国家对军人夫妻两地分居这一客观现实所作的补偿,是对军嫂积极为军人解除后顾之忧、独自承担照顾家庭责任的认同和关心。属于可以领取补贴的军嫂范围:在西藏、军队划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