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目前尚无司法解释或相关规定作出回答。但是,《刑事诉讼法》第158明确、简练地使用了“另有重要罪行”的宇样,规定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前提条件,并未再加别的限制,清楚地表现了“另有除正在侦查的犯罪之外的重要罪行”的含义,而未要求该“重要罪行
不需要批准,根据《公安部六机关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一)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
延长侦查拘留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如下:1、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由于特殊原因,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
这种情况是从办案部门发现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如果已经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对于新罪的侦查期限通常是两个月,案件情况复杂的,侦查羁押的期限是可以依法向后延长的。新发现的罪行调查清楚以后,要一并
法律对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
民事诉讼的再审审限,一般是从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通常需要院长批准。刑事诉讼的再审审限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可以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不符合再审规
侦查期间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不会因为补充侦查而停滞,补充侦查也不会因为取保候审而不再侦查;侦查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在法律上并没有限制;除非在侦查期间发现足以影响申请取保候审条件的新情况或者是新罪,就会对是否可以取保候审的结果产生影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