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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是最近数十年开始兴起,是指公司面向普通投资者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收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股权众筹融资是不涉嫌非法集资的,但是很容易涉嫌非法集资,甚至触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h3style=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代表:身份证号: 为促进公司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拟对datong(厦门)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经双方同意,本协议中的所有条件、条款、声明、保证、附件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一、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二、股权众筹的法律风险: 1、项目信息虚假或不完善。 2、欠缺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 3、欠缺对冲动决策的保护。 4、欠缺股东权利的保护。
如果是提供中介性质的服务就不设限非法集资类犯罪了。
众筹的魅力在于,集众人之力,众人之财,共同完成某件事情。不可避免的是,股东人数会比较多。但我国法律法规对股东人数有明文规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人数不可超过50人,非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
股权众筹投资主要法律风险如下: 1、风险或许是大多数缺少投资经验的投资者容易忽视的。公司有盈利并不一定就会分配利润,公司是否分配利润、分配多少是由公司股东会所决定的,而股东会的运行机制实行资本多数决,
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 1、投资决策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定位不准和决策程序的遗漏上。 2、企业经营风险是指被投资企业的业务经营风险。 3、资本市场风险。 4、
资产收购风险包括: 1、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2、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生活中,大多公司里面都没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才会从外面请兼职会计进行财务核算。收购方需要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具体的考察,以防目标公司发生多列收益
公司增资也就是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从公司这个角度来讲,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会更大;从公司发起人的层面来讲,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增资的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的发起人要和没有完成出资义务的股东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口头合同的风险有: 1、因为合同对方的资质没有明确的证明文件,建议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2、一旦发生纠纷,口说无凭,效力无法得到证明。建议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