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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房贷还清了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加名行为可以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被加名字的一方有权在离婚时对该房屋主张所有权,即双方可以在离婚时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该房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财产婚后买房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
婚前买房贷款结婚后加名字是共同财产。 将配偶名称加到房产证上的行为视为赠与配偶。加上名字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
1、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无论房屋是一个人出资,还是两个人都出资,无论是全款买的房,还是贷款买的房,那么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并且支付了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也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房的婚
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就算房产证上本来就没有对方的名字,但是这一项房产是属于双方以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将这项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如果是一方父母赠与给其中一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