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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情形,怎么规定

合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情形,怎么规定

2024-05-18 15
普法内容
问题解答: 合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情形: 1、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 2、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3、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5、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6、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n(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n(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n(三)丧失商业信誉;\n(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n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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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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