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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还是在于开发商报建时候有没有将储藏室规划报给政府有关部门,有没有取得相关产权证。如果没有的话,开发商口头承诺储藏室办房产证就涉嫌欺骗行为,基本也是不可能办到房产证的。 至于合同中,将储藏室的相关约定签入了合同正本中,那么就要看你们双方签
国家限定小高层的最低得房率不得低于百分之75。也就是说,小高层的公摊面积不得大于百分之25小高层储藏室的公摊面积已经包括在此范围之内了。储藏室不计入房屋面积,隶属配套设施,开发商应该按储藏室的套内面积卖给业主或随着房屋配套设施送给业主!如开
储藏室公摊百分之五十不合理。 公摊即谓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 依据房产测量
储藏室都没有独立产权,因此和房屋是一起的应当包括在里面。
一般储藏室因为层高原因不算建筑面积的,这个等于附赠面积。属于正常情况的,层高不足 2、2米的都不在购房合同内的。
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承诺地下部分也能办理产权证,那么现办理不了,存在欺诈行为。因开发商在建房之初对规划以及土地出让应是非常清楚的。 2、如果确实是人防工程,业主可以向人防办投诉。 3、需要证
没有产权证的储藏室不可以买卖。无产权房是指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或者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这种房子法律是禁止公开交易的。比如房主买了房屋,但还未办理房产证。开发商未办理权属登记和产权证等手续,违章建筑,只有
卖方解除卖房合同的方式如下: 1、卖方想解除买卖合同的,可以与买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 2、或者如果出现了法定以及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情形的,卖方也可以行使解除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况,且没有与买方协商一致的,卖方是不得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自签订成立时立即生效。合同备案只是一种行政流程,与合同否有效无关,与产权的变动也没有关系。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备案,只要是为了防止出卖方一房多卖和炒房等现象的出现,用以维护房地产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维护买入方的权益
卖房方违约不卖房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非违约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有损失的,可以要求